廢死?不廢死?,相信許多人心中早有定見。老實說,我是一個反對廢除死刑的人,理由很簡單,大致分以下三類:
第一,廢死的成本。
如果廢死的話,取代死刑的方法最有可能就是無期徒刑。因此,犯人的生老病死都要在獄中度過,請問照顧犯人與醫療成本是誰支出?犯人家屬嗎?還是國家支出?還是廢死聯盟?
第二,目前以台灣的狀況而言,執行死刑的確有嚇阻作用。
網路名人朱學恆引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執行情形,報告中指出:
2006年為921件;(未執行死刑)。
2007年為881件;(未執行死刑)。
2008年為803件;(未執行死刑)。2009年為832件;(未執行死刑)。
2010年為743件;(開始恢復死刑)。
2011年正式降為681件。
由以上數據可知,執行死刑的確有嚇阻作用。
第三,廢死聯盟無法可以給一個真正可以說服民眾的理由。
廢死聯盟從成立至今,不斷強烈要求政府正式廢除死刑,更常以馬英九簽屬兩項國際人權公約為基準來要求政府。相信大部分民眾都不清楚到底是哪兩項公約?3年前台灣簽暑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其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死刑相關規定的實體權利有:(第6條)生命權,判處死刑只能是作為對最嚴重的罪行的懲罰,並不得對未滿十八歲的人判處死刑,禁止對孕婦執行死刑。但死刑聯盟卻一直誤導民眾簽屬該公約就要廢除死刑。
接著當我們為台南電子遊藝場發生的男童割喉案感到悲傷時,為冷血殺人犯的一句:「現在台灣殺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在牢裡關一輩子就好」感到憤怒而對殺人犯強烈譴責時。卻看到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一句:「實際上,兇嫌才是弱勢的一方」的言論,更是讓人遺憾。然而,今日(10日)又看到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秘書邱伊翎所發表《割喉案爭議迷思》一文,不斷消費台南男童割喉案與江國慶案來為自己的立場辯護,這是最自私的行為、最讓能痛心的事。
廢死聯盟和主張廢死團體的「偽善」和「荒腔走板」才是無法說服台灣廢死的主因。籲請廢死聯盟請先檢討自己的說詞並提出廢死後的具體後續處理方案,再來和大眾來討論廢死與不廢死的問題吧!
2008年為803件;(未執行死刑)。2009年為832件;(未執行死刑)。
2010年為743件;(開始恢復死刑)。
2011年正式降為681件。
由以上數據可知,執行死刑的確有嚇阻作用。
第三,廢死聯盟無法可以給一個真正可以說服民眾的理由。
廢死聯盟從成立至今,不斷強烈要求政府正式廢除死刑,更常以馬英九簽屬兩項國際人權公約為基準來要求政府。相信大部分民眾都不清楚到底是哪兩項公約?3年前台灣簽暑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其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死刑相關規定的實體權利有:(第6條)生命權,判處死刑只能是作為對最嚴重的罪行的懲罰,並不得對未滿十八歲的人判處死刑,禁止對孕婦執行死刑。但死刑聯盟卻一直誤導民眾簽屬該公約就要廢除死刑。
接著當我們為台南電子遊藝場發生的男童割喉案感到悲傷時,為冷血殺人犯的一句:「現在台灣殺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在牢裡關一輩子就好」感到憤怒而對殺人犯強烈譴責時。卻看到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一句:「實際上,兇嫌才是弱勢的一方」的言論,更是讓人遺憾。然而,今日(10日)又看到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秘書邱伊翎所發表《割喉案爭議迷思》一文,不斷消費台南男童割喉案與江國慶案來為自己的立場辯護,這是最自私的行為、最讓能痛心的事。
廢死聯盟和主張廢死團體的「偽善」和「荒腔走板」才是無法說服台灣廢死的主因。籲請廢死聯盟請先檢討自己的說詞並提出廢死後的具體後續處理方案,再來和大眾來討論廢死與不廢死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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